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預制構件的規格型號、材料和品質,應合乎現行標準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 承插型盤扣式無縫鋼管支撐架安全性技術規范》JGJ231的有關要求。
承插型盤扣式腳手架在應用全過程中,應定期維護模板支撐上立柱、水準桿、水準斜線、豎 向斜桿及附注等品質,發覺難題時要妥善處理處理。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在應用中,應立即清晰表層粘接物,并應搞好維護保養,同 時應當按生產廠家、種類、規格型號各自堆放。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用以模板支撐體系時,在1個企業腳手架工程中宜選用相同生產廠家 商品開展架設,不可互用。與腳手架扣件式鋼管架互用時,因合乎現行標準國家標準《工程建筑 工程施工承插型盤扣式無縫鋼管支撐架安全性技術規范》JGJ231的有關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腳手架扣件式鋼 管鋼管腳手架安全性技術標準》。
二、承插行輪扣式腳手架離場工程驗收承租方解決應用結束的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預制構件外型品質開展定期檢查歸類,并應 搞好紀錄。查驗內容應包含桿零配件是不是完好無損、有沒有顯著形變和損壞、立柱兩邊無縫鋼管有 無變形、桿零配件表層有沒有粘接物,及其租用物的生產廠家標示、規格型號和總數與租賃協議是 否相符合等。經查驗及格的預制構件,應按立柱、水準桿、斜桿以及規格型號不一樣開展歸類堆放 。需維修和報費的預制構件,應再行各自堆放。
9.2.2 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離場工程驗收規范及檢測專用工具與方式 ,應合乎表9.2.2的 要求。
三、 承插行輪扣式腳手架檢修與維護保養
1、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在離場后,應由質量檢驗工作人員對離場回的桿零配件和原材料開展 檢測,并應依據租用物質量及形變、毀壞水平,做出維護保養、檢修、報費判斷,一起應 開展備案紀錄。
2、歷經查驗的桿零配件和原材料應按種類、規格型號規格、檢修、先改制的不一樣,系統分區儲放, 并應依照現行標準國家標準《模版腳手架租賃公司級別劃分標準》SB/T10545的要求作出 系統分區標志。
3、查驗后確定不需檢修、先改制的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預制構件,應應用鋼刷等工 具將表層的臟物清除整潔,再開展刷油漆、熱鍍鋅等解決。歷經檢修、先改制的承插型盤扣 式鋼管架預制構件,應開展刷油漆、熱鍍鋅等防銹。
4、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檢修前,應依據表9.3.4要求的缺點水平明確相對的檢修 和先改制方式 。
四、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架存有以下狀況之一時要報費:
1)、品質缺點水平超過本標準表9.3.4的規定,沒法檢修和先改制。
2)、無縫鋼管出現孔眼、裂開形變。
3)、構件彎折形變造成凹痕。
4)、聯接盤有丟損。
5)、聯接盤有超出3mm形變的構件。
6)、聯接盤與無縫鋼管外表層的平整度誤差超過3mm.
7)、立柱壁厚低于3.05mm,橫杠壁厚低于2.35mm;斜桿低于2.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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